17日凌晨3时许,深圳市罗湖区文华花园发生一起跳楼事件。南方都市报两名记者马小六、王子荣接到报社指令后赶到现场亮明身份采访,遭到现场两名警察辱骂、威胁、推搡和殴打。其中,马小六被一警察反铐双手,后又遭“锁喉”。(见3月18日《新京报》)
17日凌晨4时26分,两名记者坐在派出所大厅门口的台阶上,马小六双臂被手铐铐在身后。
这年头怪事真不少,许多人见到记者不是躲就是让,为什么有些人千方百计防备记者,恐怕不是简单的害不害怕问题,而是某些部门、某些执政者畏惧舆论产生的条件反射,因而不由自主地远离记者,进而演变为仇视直至殴打。
社区内发生自杀事件,本是一条社会新闻,记者赶到现场进行采访报道,完全是职业需要,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作为警方,理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将事实真相通过记者传达给受众。可眼前发生的一幕却骇人听闻,出警的警察不分青红皂白,不仅阻挠记者采访,而且还竭尽辱骂、威胁之能事,甚至铐住记者双手,这哪象是警察在执法呀,我看与黑社会没什么两样。其实,不要说是肩负特殊使命的记者了,即便普通老百姓,警察也不能随便打人呀。可见,某些警察平时唯我独尊,习惯了飞扬跋扈,如此素质,那句“有困难找警察”口号不过是美丽的谎言罢了。
本来这件事也就到此为止了,是谁的问题谁兜着走,警察也不例外。可偏偏发生这样的怪事,两记者被无辜铐打后,肇事警察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该追究的追究,该法办的法办,须知知法犯法,本应罪加一等。然而,处理结果让我们很失望,当受害者马小六质问“警察打人对不对?”等问题时,对方连答三个“不对”。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我们不禁要问,警察辱骂、殴打、反铐记者只是简单的对不对问题吗?如此粗暴践踏法律行为,我看不是简单的道歉问题,也不是象征性地停职接受调查问题,而是必须从维护法律尊严出发,追究肇事警察的法律责任。
我们压抑得太久太久了,只因某些执法者自恃身份地位非同一般,于是滥施淫威,为所欲为,在老百姓心目中,某些警察不是人民的保护神,而是一方瘟神,群众躲让的恰恰不是记者,而是藐视法律、毫无人性的人民警察,想想都感到可怕。(李忠卿)
【声明】凡注明 “西岸时评”来源之作品, 未经福建东南新闻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编:李艳)
- 相关新闻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