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介绍新《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近日,教育部下发《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政府将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3月18日《北京晚报》)
部队与大学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地方,获部队嘉奖,是部队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表现的肯定;而大学生是否能获得读研究生的资格,按高等教育现有的相关规定,则是学校根据大学生经过考研后取得成绩而决定的。更重要的是,学校是教书育人、做学问的地方,把读研究生与在部队的立功表现联系在一起,以其说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倒不说是对现有高等教育制度的人为破坏。何况,这样的措施早就在一些地方实行过,并没有什么创意,也不见得就有多少吸引力。
在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通过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等奖励形式,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农村或西部工作,不管是对大学生本人,特别是一些靠亲戚借款或贷款读书的大学生,还是急需大学生人才的基层单位来说,都是双赢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值得肯定的。但做学问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对做学问的人来说,有着非常严格的需求,是否真正的学到了知识,完全靠自己努力,是不能绕过学习的环节、通过别人或其他渠道奖励给予的。
把立功免试入学研究生作为奖励条件,与其他的奖励考试加分一样,可以说是赤颗颗的市场交易,也是对教育制度公平、公正的人为破坏。不但严重有损做学问的严肃性,也可能会助长学术不正之风的盛行:如对一些受到奖励的人来说,也许就会认为,既然可以通过其他条件交换的形式获得免试入学,那么学习成绩是否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呢?从而未必能珍惜学习机会。
另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就是,部队也是个很能锻炼人的地方,大学毕业生如果真能有机会到部队去锻炼,同样可以学到很多知识,如在学习和生活上,毕竟在部队与学校有很多不同的东西,在学校单纯是以学习理论知识为主,而在部队则是以练习军事技能和学习理论知识相结合,只要不怕苦怕累,也可以学到很多在学校无法接触和学习到的知识。
特别是适应了部队的生活后,很多服役期满退役的大学生,不一定都能重新适应回到大学去学习和生活的习惯,如前年就有清华、北大在部队服役期满的大学生,重新回到学校学习后,才发现有了很多一下无法解决的困惑:如由于习惯了在部队的早睡早起,已经未能适应学校的作息时间,加上离开了学校几年,要安静下来捧起书本学习,总是找不到从前的感觉,给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这样一来,尽管教育部门允许立功的服役大学生免试入读研究生,对他们来说,未必就是件好事,充其量,只是多了一个选择而已。既然这样的措施属于“互不讨好”,教育部门又何必多此一举?(李文杰)
(责编: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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