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脑神药不妨出来走两步
2017-12-07 14:59: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12月2日,一篇名为《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经“丁香医生”发布后,引发全国热议。文章列举国内多位眼科医生说法和权威文献资料,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通过广告营销,误导患者,延误治疗。 一个宣称“对每一个字负法律责任”的眼科医生,从2013年始便多次在公开渠道死磕一种神药——说实话,若非利益纠葛作祟,大概就剩下道义良心作证了。 我们不妨梳理下双方的争议点:一是不少眼科专家实名佐证,神药不仅无助于白内障,且让很多老人延误治疗。专家们援引《眼科学》第8版上的介绍:目前临床上有包括中药在内的十余种抗白内障药物在使用,但其疗效均不十分确切。二是莎普爱思公告则辩称,视频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相关规定,且1998年17家医院进行了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其对延缓老年性白内障的发展及改善或维持视力有一定的作用,疗效确切。 面对这种真伪科学之争,吃瓜群众大概比较蒙圈。但有两个僭越常情常理的疑问,还是挺耐人寻味的:第一,崔红平等眼科专家认为,囿于当年的技术限制,IV期临床(试验)我国做得不好,而“这个药是在国家严格的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之前上市的”。这就简单了,既然企业对自家产品笃信有加,那就拿出来做试验好了,药在、病人在、医疗机构在,何苦死守20年前的数据而“闹误会”? 第二,莎普爱思公告数据显示,莎普爱思2014年至2017年1-9月对应的广告费用分别为2.1亿元、2.4亿元、2.6亿元、2.2亿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的27%、26%、26.84%、31.87%。而同行业江中药业和葵花药业历年来广告费用占比均未超过20%。这说明什么?起码说明莎普爱思是很重视自己的“羽毛”的。那么,何以常年放任崔红平等眼科专家“诋毁”自己产品而只是“一纸公告”了事?要提醒相关企业的是,这已经是涉及真假是非的大问题,对市场营销必然产生巨大影响,为何不是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或者起码是“保留追究起诉的权利”? 至于广告上的问题,也许不是什么大问题吧——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说明书显示:莎普爱思滴眼液的适应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在卡通版广告中,“早期老年性”五个字采用的是竖排、比“白内障”三个字更小的字体,出现时长仅1秒左右,而且没有同时出现在广告音频里。只能说,这样的药品广告,不仅仅考验老年人的眼力吧。看来,以后的视频广告,是要一帧帧截图下来、带着放大镜阅读理解的。 有个数据不能不提:据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统计,我国60-89岁人群白内障发病率是80%,而90岁以上人群白内障发病率达到90%以上。按照此发病率估算,中国白内障患者人数可能高达 1.4亿。要命的是,中国眼病致盲的原因中,白内障高居首位,高达 47%。随着老龄化加剧,如果我们不能在这个病症的用药上科学规范,其社会危害不难想见。 莎普爱思的回应出乎意料的歉抑,又似乎是情理之中的犹疑。眼科医生倒是经常开玩笑,说如果能研发出治疗白内障的药,没准儿拿个诺贝尔奖也没问题。眼下而言,我们的食药监和市场监管部门,是该对崔红平等的实名举报给出权威说法了:既不能玷污了企业的清白,也别辱没了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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